關于下達2025年省級水庫移民基金的通知
和財農〔2025〕20號
和平縣水務局:
根據粵財農〔2024〕190號文精神及縣水務局提供經縣領導同意的《關于和平縣2025年水庫移民后期扶持資金的請示》(河水字〔2025〕26號),現將2025年省級水庫移民基金43.86萬元下達給你們,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此項資金用于2025年小型水庫移民扶助基金,直補到人資金憑水務部門審核匯總的補助對象名冊資料委托銀行直接支付到戶。請水務部門切實加強資金監(jiān)管,確保專款專用,嚴禁擠占、截留或挪用。
二、此項資金為非三保資金,請列入2025年“農林水支出——大中型水庫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基礎設施建設和經濟發(fā)展(2137202)”基金預算支出科目,政府預算支出經濟分類科目按實際用途列支,年終編報支出決算。
和平縣財政局
2025年4月16日
分享到:
【打印正文】